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監督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 省紀委監委嚴明清明節紀律
2020年清明節將至,3月31日,記者了解到,省紀委監委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監督工作,持續營造嚴的氛圍,確保各級黨員干部安全、文明、廉潔過節。
省紀委監委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壓實疫情防控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結合起來,一體部署、一體落實。積極督促協助本地本單位黨委(黨組)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主體責任,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過節不忘責任、過節不忘防控、過節不忘紀律。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強化慎終如始意識,持續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對象和關鍵環節,努力防范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根據安排,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守職責定位,做實做細政治監督,持續加強對本地本部門落實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的監督檢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監督和糾治“四風”工作,以有力監督推動有效落實。
省紀委監委要求,強化清明期間疫情防控監督,深刻認識國內外疫情形勢的復雜性和嚴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間的疫情反彈風險,堅決杜絕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充分發揮“監督的再監督”作用,強化對中央“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部署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決不能讓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續向好形勢發生逆轉。督促各地民政等部門深入研判本地當前疫情防控面臨的形勢任務,準確評估祭掃帶來的人員流動、聚集風險,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廳關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的部署要求,緊密結合實際,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群眾祭掃各項工作,確保有序做好清明祭掃管理服務。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引導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發揮示范引領帶頭作用,選擇非實地祭掃、分時錯峰祭掃等多種方式,倡導尊重生命、綠色文明的殯葬新風。加強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的監督,抓早抓小,抓實抓細,及時發現和糾正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不力、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等問題,堅決防止節日期間出現疫情反彈。
“節點”也是“考點”,越是節日期間,糾“四風”越是一刻都不能放松。清明期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違規使用公車或公款進行私人祭掃、游玩、探親訪友,或接受基層單位安排的宴請、住宿;以祭祀名義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借祭祀之機用公款互相宴請或到私人會所聚會;違規參加或組織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用公款為回鄉探親、祭祀的黨員干部提供旅游、餐飲住宿接待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突出問題,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允許以“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錢不多”“事不大”等為由搞網開一面、遷就照顧。(記者 盧松)
責任編輯:王世洋